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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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涉及被担保单位46家,明细为:

单位:万元

上述(一)及(二)项:

1、2026年度,上海医药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约合人民币482,574.40万元(包括人民币429,072万元、美金3,000万元、新西兰元8,000万元,外币按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折算),其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之间担保总额为476,526.40万元,占担保总额的98.75%;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包括1家联营企业)担保总额为6,048万元,占担保总额的1.25%。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医药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2,545.58万元,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之间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单位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8,199.18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单位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346.40万元。

3、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6.36%。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单位的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5.63%,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单位的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0.73%。

4、担保预计有效期:自 2026 年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7年度担保计划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5、是否关联担保:否

(三)上海医药本部及控股子公司对2026年预计新增合并范围企业业务提供的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鉴于2026年上海医药及控股子公司可能会发生新设及新并购项目,以其可能发生的业务量为参考,为了保证其业务发展,上海医药及控股子公司拟对2026年新设及新并购业务提供的担保计划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

(四)上海医药本部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国际化业务拓展新增的担保融资业务计划,额度为等值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年度内,公司根据国际化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可能设立新的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或对新设控股子公司与下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在不超过总额的前提下调剂使用担保计划额,具体明细为:

单位:万元

(五)上海医药本部及控股子公司对2026年预计票据池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鉴于2026年上海医药本部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以其可能发生的业务量为参考,上海医药本部及控股子公司拟对2026年票据池业务提供的担保计划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该额度由上海医药本部及控股子公司共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票据池项下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721.06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计划中已明确涉及的被担保单位共计49家,有关被担保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附件一:《2026年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对于上文“一、担保情况概述”中第(一)、(二)项涉及担保内容,有助于改善公司融资条件,节省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且被担保企业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担保计划中涉及的反担保或按股比担保能保障担保方的利益;对于第(三)、(四)项涉及担保内容,2026年新增合并范围企业主要涉及境内外新设及新并购项目,以其可能发生的业务量为参考,是为了保证其业务发展,在不超过担保总额的前提下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的可调剂使用担保计划额度(包括新设全资子公司);对于第(五)项涉及担保内容,集团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且参与企业为上海医药本部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鉴于被担保方的运营需求和股权结构,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中提供的担保均按股比提供或有反担保保障。总体而言,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负责落实担保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48,423.20万元,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72%;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565.20万元,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266.64万元,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56%。

截至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26年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2026年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数据摘自被担保方单体财务报表。

注2: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重大或有事项?否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 2026-029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新一期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

融资工具(DFI)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同时使公司能够灵活选择融资工具,及时满足资金需求,公司已取得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出具的中市协注〔2024〕DFI52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具有在批文有效期内于银行间交易市场,灵活发行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品种的资质,该批文有效期截止至2026年9月5日。根据近年债务融资市场的发行趋势及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余额和运用情况,公司拟计划于该批文到期前继续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以满足公司后续债务融资工具的灵活使用和存续债务的到期周转需求。

一、DFI注册条件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的规定,成熟层企业可就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统一注册。成熟层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公司治理完善。

2.经营财务状况稳健,企业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满足相应要求。

3.公开发行信息披露成熟。最近36个月内,累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不少于3期或公开发行规模不少于100亿元。

4.最近36个月内,企业无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或其他重大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无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5.最近36个月内,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国家法律或政策规定的限制直接债务融资的情形,未受到交易商协会警告及以上自律处分;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新一期注册与发行方案

(一)品种与额度

公司拟计划于该批文到期前继续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二)发行时间与用途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开展的企业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并购重组等。

(三)发行期限

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部分,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前述已提交发行申请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全部发行完毕之日),或者至公司股东会就此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以孰早为准。

三、发行相关的授权事项

为更好地把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全权办理债务融资产品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发行的具体方案、决定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的品种、各品种金额、是否分期发行及在注册通知书或监管批文有效期内决定各期限发行金额的安排、发行时机、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新增或调整主承销团、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或确定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担保等增信事项、债务融资产品上市与发行等。

2.根据监管机构意见和/或市场条件的变化,对发行方案及发行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3.代表公司进行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相关的谈判,签署与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发行、上市相关的具体事宜。

5.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部分,本决议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前述已提交发行申请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全部发行完毕之日),或者至公司股东会就此作出新的授权决议之日止,以孰早为准。

四、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02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海医药”)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上海市太仓路200号上海医药大厦11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名,实到董事十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杨秋华董事长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新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

关联/连董事杨秋华先生主动回避该议案的表决,九位非关联/连董事全部投票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提请股东会无条件一般性授权公司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决定公司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或处理A股及/或H股,并就该等事项订立协议、发出股份发售建议、或授予购股权或转股权(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发行A股及/或H股总面值不得超过本议案获股东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A股及/或H股各自总面值的20%(不包括根据供股或任何购买权计划或类似安排而另行发行的股份)。

上述有关期间指本议案获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的期间:(1)本议案通过后公司下届年度股东会结束时;(2)本议案通过后12个月届满当日;(3)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修订根据本决议赋予董事会授权的日期。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如果发行A股新股仍需获得股东会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680,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24,557,508.41元,加上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36,547,207,403.71元,扣除公司分配2024年度现金红利1,075,424,924.61元,公司分配2025半年度现金红利445,003,417.08元,其他变动减少29,468,393.83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0,721,868,176.60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708,361,8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97,926,633.15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现金红利445,003,417.08元,2025年度累计派发现金红利1,742,930,050.23元,占当年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45%。实施分配后,公司结存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9,423,941,543.45元。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为更好地执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授权沈波先生(执行董事、总裁)在股东会通过本议案后,全权修改、改变、批准、签署及执行在实施利润分配过程中与股息分派有关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函、代理协议及代理人费用函等);或从事其认为对股息分派必要、有益、或适当的任何及所有事宜(包括在有关文件或协议上加盖公司印章、追溯确认H股股权登记日等);或作出与其有关的任何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2票,弃权0票

董事张文学先生及董明先生反对理由:2025年度累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 当年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偏低。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关于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上海上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连董事杨秋华先生主动回避该议案的表决,九位非关联/连董事全部投票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公司2026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2026年度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拟不超过10.7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折合人民币约75.57亿元,(以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

为了便于上述业务在日常经营过程的开展,特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期限、品种等方案内对上述金融衍生品业务运作进行全面管理,授权的有效期为本次公司董事会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具体管控要求请参照《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可就金融衍生品交易另行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终止或延长本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融资需求,2026年度上海医药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约合人民币1,282,574.40万元(包括人民币1,229,072万元、美金3,000万元、新西兰元8,000万元,外币按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折算),包括:(一)上海医药本部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额度为美金3,000万元;(二)上海医药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429,072万元、新西兰元8,000万元;(三)上海医药本部及控股子公司对2026年预计新增合并范围企业业务提供的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四)上海医药本部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对国际化业务拓展新增的担保融资业务计划,额度为等值于人民币300,000万元。(五)上海医药本部及控股子公司对2026年预计票据池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负责落实担保的具体实施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关于202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信贷需要,经与有关方协商,在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计划2026年度申请人民币授信使用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亿元(不包括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及并购业务等专项所需的银行授信额度)。

拟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在上述额度内办理银行所需的相关具体事项,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2026年度对外短期资金运作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超过上年经审计净资产20%的资金额度内,从事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基金、国债(含国债回购)、债券(含债券回购、可转换债券)、理财产品等短期资金运作,严禁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权证等高风险投资。公司需责成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项,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同时使公司能够灵活选择融资工具,及时满足资金需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发行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亿元的各类短期债务融资产品和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融资产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中长期公司债券、永续债、类永续债、资产支持票据和其他短期及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关于申请新一期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相关批文到期前(2026年9月5日)继续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以满足公司后续债务融资工具的灵活使用和存续债务的到期周转需求。

为更好地把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全权办理债务融资产品发行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6-023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2025年2月8日起至2026年2月7日止,行权期已届满。

● 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680,000份。

2026年3月30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左敏先生、李永忠先生及沈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亦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19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医药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19]297号),原则同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4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拟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5、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建议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6、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左敏先生、李永忠先生及沈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公司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确定2019年12月19日为授予日,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7、2020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8、2020年2月14日,公司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9、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8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预留期权授予对象名单,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拟授予对象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预留期权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10、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确定2020年12月15日为授予日,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11、2021年2月8日,公司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了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12、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左敏先生、李永忠先生及沈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13、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左敏先生、李永忠先生及沈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14、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但未行权的4,324,659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15、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沈波先生、李永忠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16、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2,449,071份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485,954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17、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18、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2,147,930份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523,815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19、2026年3月30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680,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注:上述授予对象人数和数量是未经本次调整的初始数据。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注销。《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80,000份,行权期自2025年2月8日起至2026年2月7日止,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行权期届满之日,激励对象未行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前述已到期未行权的680,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暨环境、社会

及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ESG工作组-集团办公室牵头总部职能部门及相关下属企业协作配合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ESG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一年一次;ESG工作组不定期以ESG工作简报的形式,向董事会汇报ESG领域趋势动态及阶段性工作成果,涵盖了最新监管要求、ESG评级及工作进度等内容,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对ESG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每年度通过听取公司《年度ESG工作汇报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对公司ESG目标、策略、政策、规划的制定、实施及表现进行审阅和检讨;同时,公司每年开展质量考核、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等ESG相关履职考核,考核结果与各下属企业管理层绩效薪酬挂钩。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该议题已在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中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