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动稀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数为97,500,000股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8.78%被动稀释至58.26%,持股比例合计减少10.52%。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7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及主承销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864,289股(含本数)(为本次拟募集资金金额58,000.00万元除以发行底价21.59元/股,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2,526,325股(含42,526,325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25,607,06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79,999,999.60元
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41,754,417股增加至167,361,481股,导致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动稀释。
(一)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方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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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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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其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及价格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25,607,064股
3、发行价格:22.65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79,999,999.60元
5、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72,636,420.68元
● 预计上市时间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汇得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应的25,607,064股已于2026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5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1月19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7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25,607,064股
3、发行价格:22.65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79,999,999.60元
5、发行费用:人民币7,363,578.92元
6、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72,636,420.68元
7、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2月1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102号),截至2026年2月12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收到共15家特定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579,999,999.60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2026年2月12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2月1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103号),截至2026年2月12日,发行人本次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07,06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22.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999,999.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63,578.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636,420.68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607,06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47,029,356.68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6年3月3日,公司本次新增的25,607,064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获得了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7号),符合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事项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综上,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2、发行人律师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截至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方案》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
4、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股票发行的对象、认购的数量、认购股份的限售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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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对象情况
1、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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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定增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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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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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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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南弘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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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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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晅瀚卓势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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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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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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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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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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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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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王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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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杨岳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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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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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及做出的承诺等文件,主承销商及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发行对象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相关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7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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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2026年3月3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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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5,607,06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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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同时增加,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从而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后续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联系紧密,是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六、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副董事长(代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鲁伟铭
保荐代表人:胡楠栋、石一鸣
项目组成员:董必成、李鹏、曹积泰、陈飞宇、霍志诚、侯鑫泽、徐万里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二)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沈国权
经办律师:李攀峰、沈晨、彭佳宁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 真: 021-20511999
(三)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黎、周琦慧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联系电话:021-23280000
传 真:021-63392558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已于2026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