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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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284 公司简称:浦东建设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025.6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7,917,920.00元(含税),前述利润分派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1月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620,480.00元(含税)。

综上,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45,538,4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1.21%。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我国经济在复杂多变的全球环境中顶住多重压力保持稳中有进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国民经济运行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达140.19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0%,增速与上年持平。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政策协同发力下,全国经济总量首次突破140万亿元大关,圆满完成预期目标任务,为“十五五”规划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2025年1-12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达48.52万亿元,同比下降3.8%。其中,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下降2.2%;房地产开发投资8.28万亿元,同比下降17.2%。数据显示,随着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发行使用,“两重”建设项目全面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增长平稳。

■■

* 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中国建筑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8.64万亿元,同比下降1.1%;全国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总额69.90万亿元,同比下降3.24%;建筑业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平均人数5,114.89万人,同比下降12.97%,劳务市场供给短缺现象加剧。

在202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中老问题、新挑战仍然不少,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国内供强需弱矛盾突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这些大多是发展中、转型中的问题,经过努力是可以解决的,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要坚定信心、用好优势、应对挑战,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2026年经济工作在政策取向上,要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加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一是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二是坚持“双碳”引领,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在政策组合拳驱动下,行业将呈现“总量趋稳、结构分化”特征。三是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综上,预计公司所处行业整体景气度将保持连续性,市场整体预期转好,但竞争将持续加剧,传统施工业务利润率仍处于下行通道,科技创新与绿色低碳成为行业发展趋势。

产业园区方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提质增效、错位发展、绿色低碳、创新驱动”的新要求,为破解当前园区普遍存在的同质化竞争、空置率偏高、生态基础薄弱等痛点提供了根本指引。在这一精神引领下,产业园区运营模式正迎来深刻变革:其一,招商竞争秩序趋于规范,随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深入推进,以往依赖返税、零地价等政策吸引企业的做法将逐步淡出,取而代之的是以构建产业生态、升级专业服务为核心的新模式;其二,运营逻辑回归价值创造本质,从“拼空间、拼政策”转向“拼服务、拼生态”,着力提升产业链协同、创新孵化与企业服务能力,从而解决“企业入驻易、留存难”的困境。面对新发展阶段,园区运营须主动转变思维,抛弃“规模崇拜”与“政策依赖”,聚焦于产业生态培育、绿色低碳转型与科技创新赋能,方能在新一轮发展中赢得先机。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业务在保持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利用多年积累的项目管理技术和品牌优势,积极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从传统的施工企业逐步向“科技型全产业链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商”战略转型,在传统的项目投资收益、施工利润外,积极寻找园区开发、园区运营等收入来源。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勘察咨询、园区开发运营、建筑材料生产和销售。

1、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建筑工程施工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浦建集团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多项专业资质。公司全资子公司浦东路桥及其子公司南汇建工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多项专业资质。

同时,公司沥青路面摊铺施工技术能力在业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承建的工程项目曾多次获得“中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奖项。丰富的专业资质资源和领先的施工技术能力为公司承接各类工程项目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基础,并拓宽了公司开展工程施工业务的渠道。

2、设计勘察咨询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浦东设计院是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建筑)专业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等多项专业资质,可提供策划、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等资源集成的全过程服务。

3、园区开发运营业务

公司实现了向商业办公地产和产业园区开发、运营领域延伸。在园区开发与运营方面,公司通过设计施工优势和业务资源,着力提高项目开发水平,在产业园区中打造产业生态,做好产业服务,并通过构建科创基金矩阵、打造创新孵化器,重点招引生物医药、数智经济、新型基础设施等行业企业,打造具有产业特色的空间载体,探索“房东+股东+产业平台”新模式,力争获得资产运营和产业投资的双重收益。

4、建筑材料生产和销售业务

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沥青材料提供高质量的路面产品,入选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主要从事沥青砼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构建了完备的“自主研发技术一沥青生产一沥青销售”的路用沥青产业链,具备上海市路基材料行业资质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的沥青混合料生产一级资质,技术处于业界领先水平。公司研发的温拌沥青混合料,大幅提升了产品竞争能力和市场覆盖半径,并成功在浦东中环线、华夏高架路等项目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公司结合工程施工业务场景积极拓展商品混凝土市场,在满足自用的前提下,开展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业务,进一步提高对上游建筑材料的掌控能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完成合并营业收入为1,445,460.64万元,较上年同期1,885,851.17万元减少440,390.53万元,同比下降23.35%;实现利润总额48,987.31万元,较上年同期64,222.36万元减少15,235.05万元,同比减少23.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318.93万元,较上年同期59,336.70万元减少24,017.77万元,同比减少40.48%。本年业绩下降主要系公司所处行业受区域市场承压、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同时叠加施工工程工作量减少,导致本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20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次交易(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累计达到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金管理,加速应收账款周转,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转让方,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保理款,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交易(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累计达到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二)合作机构

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无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

(三)保理金额、期限

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该额度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四)保理方式

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三、保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业务的决策权,决策后由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开展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确定保理合同的具体金额、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需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审议程序

上述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17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

投资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

● 委托理财的额度: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存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其中,低风险产品(剔除货币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存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1年期以上的产品存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理财产品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利率、汇率、通货膨胀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多因素影响。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品种,但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股东回报率,优化资产配置,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

(二)委托理财额度

在委托理财有效期内的任意时间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存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其中,购买低风险产品(剔除货币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存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1年期以上的产品存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

(四)资金来源

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资金来自于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委托理财产品投资范围

本次委托理财为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理财产品。

1、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是指由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的存款产品。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商业银行应当将结构性存款纳入表内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相关资产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计提资本和拨备。

2、低风险理财产品

按审慎决策原则,公司将可投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按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分为:R1(谨慎型)、R2(稳健型)。R1产品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中央政府债券、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收益权凭证(本金保障型)等与前述风险水平相当的单一品种或投资组合;R2产品包括AA级(含)以上评级债券、债券型基金、底层资产与前述风险水平相当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其他收益权凭证等单一品种或投资组合。

二、审议程序及授权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

为便于工作开展,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批准的投资额度之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以下事项:

(一)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年度授权范围内决策结构性存款和R1、R2级别产品的投资业务,并具体实施结构性存款和R1、R2级别低风险产品投资。

(二)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理财产品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利率、汇率、通货膨胀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多因素影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品种,但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于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将进行多家理财受托方的询价并评估产品相关的风险,若风险较高,公司将不予购买。

2、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或其他理财产品受托方等,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理财受托方,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如确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关联方进行理财,公司须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审议披露程序。

3、公司财务部门、投资部门、风控部门后续也将负责对购买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等进行分析,并加强监督。如后期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预计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适当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22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718弄1号TOP芯联T1座三楼路演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0日

至2026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10、1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1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二)本公司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三)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6年4月16日9:00至11:00,13:00至15:00。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861927、(021)68862278

邮编:200125

(四)通讯方式登记

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在信函或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信封或邮件主题请注明“浦东建设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登记时间及信函收件地址同(三),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公司投资者邮箱:pdjs600284@pdj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敬请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

(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一年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建立了覆盖各层级、各领域的ESG管理体系,成立由高管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参与组成的ESG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公司ESG工作的整体推进,保障ESG工作在公司系统内上下贯通、层层推进。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科技伦理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已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报告对标索引表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21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主管税务部门的要求,对涉税事项展开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统计,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度累计补缴税款4,891.22万元、滞纳金302.91万元、罚款0.03万元,合计金额5,194.16万元。上述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已在2025年度内按要求缴纳完毕。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缴纳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已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的净利润5,194.16万元。

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18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发财务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中的综合授信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业务、票据业务、公司债券业务及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等。协议中还包括存款、资金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有效期一年。

●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蔚先生、胡健雄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王蔚先生担任浦发财务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栋先生担任浦发财务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拟签订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浦发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在资金平衡的基础上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并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并提供各类信贷资金支持和其他优质金融服务。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与金额

(一)授信方面

为支持公司重大项目,浦发财务公司授予本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整,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浦发财务公司允许公司子公司上海浦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整。

浦发财务公司允许公司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整。

浦发财务公司允许公司及上述未提及的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

综合授信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业务、票据业务、公司债券业务及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等。

为确保公司综合授信额度20亿元的使用灵活性,浦发财务公司可在综合授信额度之内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灵活调整额度分配,具体以浦发财务公司实际审批情况为准。

(二)存款及资金结算

除综合授信外,浦发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优质、便捷的人民币资金汇划与资金结算服务,向公司提供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多利率层次的存款品种。公司在浦发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限额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50%,但公司银团贷款协议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三)其他金融服务

除综合授信外,浦发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包括:

为公司提供网上银行、上门服务等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方式,提高公司满意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公司需要,由浦发财务公司提供项目财务顾问服务,具体服务项目经双方协商后,相关费用可以给予减免。浦发财务公司承诺为公司保守因业务往来而知晓的双方的商业秘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协议有效期

协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有效期一年。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王蔚先生担任浦发财务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栋先生担任浦发财务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4-35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883397E

法定代表人:王蔚

成立日期:1998年3月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2025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浦发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交易定价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确定。浦发财务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为同期市场上优惠贷款利率,并允许公司根据资金回笼实际情况提前还贷。浦发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根据公司需求,由浦发财务公司提供项目财务顾问服务,具体服务项目经双方协商后,相关费用可以给予减免。

五、前次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在浦发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为59,418.51万元,其中单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额为263,715.04万元,未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的50%;公司在浦发财务公司的授信总额为2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使用综合授信额度81,941.7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浦发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53,200.24万元,未超过浦发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50%。公司在浦发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0万元。上述内容符合《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

公司在浦发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2025年度在浦发财务公司存款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未发生因浦发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

六、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建立银企合作关系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功能平台及渠道,通过利用其专业优势,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证券监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将定期对浦发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胡健雄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蔚先生、胡健雄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19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浦发集团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浦发集团董事、总经理褚峰先生担任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集团)董事;在过去的12个月内,浦发集团董事袁涛先生曾担任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董事、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科学之门)董事长;浦发集团副总经理林东女士担任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迪集团)董事、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软件园)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叶青荣先生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筑业协会会长。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临港集团、张江集团、张江科学之门、申迪集团、浦东软件园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筑业协会构成关联关系。

● 该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