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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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71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2025年12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①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②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③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④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⑤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①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08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和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①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②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③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不低于1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2.0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277.47万股,约占总股本的0.43%;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72.0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138.73万股,约占总股本的0.22%。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7)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②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相关事宜,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回购方案,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等;

③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④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⑤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在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形下,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及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具体用途、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进行合理调整;

⑦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或者其授权人士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具体事宜;

⑧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方法;

⑨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回购方案以及《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管理层或董事长授权的适当人士、公司管理层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2)。

本议案各项子议案,经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均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7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69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孙晓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孙晓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孙晓波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此次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项辞职自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孙晓波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晓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此次辞职不会对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补选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孙晓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70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任奂奂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实,任奂奂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任奂奂:女,197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东阿阿胶阿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综合主管;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部核算主管、代理部长,财务管理部资金结算主管、副部长,战略财务部部长,运营会计部部长;东阿阿胶金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财经部总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文旅事业部副总经理、工会副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奂奂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245股,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73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程翔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程翔林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增补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翔林:男,1962年12月出生,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专业。曾任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岗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主任科员、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产业处副处长、处长、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公共卫生处处长、中医与中药处处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翔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76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提案2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全部提案,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访客中心C区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高振丰、逯华欣

联系电话:0531-88800423

传真电话:0531-88800423

电子邮箱:deejdb@dongeejiao.com

邮 编:252201

(7)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423”,投票简称为“阿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注意事项: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12月21日17:00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