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嘉博创,证券代码:000889)于2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公司股东柳西美因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手续办理事项对公司提起诉讼,本案已由法院受理立案,案号为(2026)冀0302民初2163号,将于2026年3月19日上午开庭审理。公司在此次诉讼中作为被告,案件暂未涉及具体金额。
公告显示,原告柳西美于2024年9月10日通过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以6081.05万元竞得案外人刘英魁所持中嘉博创6618.5136万股股票,已足额付款并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北京二中院随后出具相关《执行裁定书》,公司、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均未提出异议,并于2024年9月23日完成过户登记,柳西美成为公司合法股东。
柳西美在起诉状中表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其持有的股份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无任何法律法规规定的转让限制情形。成为股东后,其多次通过书面、口头方式要求公司协助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但公司拒不办理,已构成侵权,故请求法院判令公司立即为其持有的全部6618.5136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承担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全部合理费用及诉讼费用。
对于此次纠纷,中嘉博创指出,案涉股份原股东刘英魁曾作出过股份限售相关承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4.10条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与柳西美就前述监管规则的适用、案涉股份是否仍受原股东限售承诺约束存在争议,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中嘉博创表示,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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