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茂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煤电项目: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煤电项目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上饶电厂项目1号机组完成发电机定子就位、转子穿装、汽轮机扣盖等工作,2号机组完成锅炉水压试验,厂用电受电完成。滁州电厂项目2号机组完成汽轮机扣盖、锅炉水压试验,1号机组锅炉正在准备水压试验,厂用电受电完成。六安电厂项目1号机组完成DCS受电、冷却塔筒壁结顶、主厂房屋面断水,正在准备水压试验,2号机组完成冷却塔筒壁结顶。
新能源项目:截至2025年9月末,亳州市利辛一期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打桩、浇筑、集电线路等工作已完成80%,升压站生产楼主体结构、35KV配电室主体结构施工完成、设备安装完成,正在开展混塔筒吊装等工作,预计2025年年底实现并网发电。
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茂玖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茂玖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茂玖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伟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5-043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三次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3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董事会职权,建立健全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修订《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孙凯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表决。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碳排放及碳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有关政策要求,规范建设碳排放及碳资产管理体系,有效防控碳交易、碳配额履约风险,推进温室气体减排,促进公司绿色低碳发展,同意制定《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碳排放及碳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