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6-014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仲裁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受理,尚未仲裁
● 公司下属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 仲裁的金额:3.442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仲裁,暂时无法确认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下属珠海市泽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泓公司”)于2026年3月4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通过仲裁专递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深国仲受15号-1),因泽泓公司与珠海中珠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商业”)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受理泽泓公司提起的仲裁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1、申请人:珠海市泽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情侣南路1号5栋805-1
2、被申请人:珠海中珠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屏北二路55号再生时代大厦1单元1903室-148(集中办公区)
3、受理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
4、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受理,尚未仲裁
二、本次仲裁的事实及请求
(一)主要事实与理由
2020年7月17日,泽泓公司与中珠商业、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中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鹏瑞城市更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盛洪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洪瑞公司”)、中珠医疗签订《关于珠海夏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事宜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内容,各方共同确认,盛洪瑞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中珠商业提供的现金款项中的2亿元,实际为泽泓公司向中珠商业提供的借款,借款用途为缴纳地价款,并通过协议约定了本金的偿还条件及借款利息。
根据中珠商业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相关项目应于2023年12月13日之前竣工,中珠商业向泽泓公司偿还借款的时间最迟为2022年12月31日。但项目运营期间,中珠商业与相关部门两次就《出让合同》签订变更协议,将项目竣工日期延长至2025年1月19日。
借款发生后,泽泓公司多次要求中珠商业偿还借款,截止目前,中珠商业仍未偿还借款及相关利息。为维护自身权利,泽泓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
(二)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亿元;
2、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利息人民币1.44亿元(以2亿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3日起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暂计至2025年12月22日,要求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3、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20万元;
4、裁令本案仲裁费、保全申请费、保全担保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上述仲裁请求金额合计:3.442亿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仲裁,暂时无法确认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