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6-011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辞任的情况
2026年2月9日,公司收到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刘会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会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刘会平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珠海中珠红旗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号)。
二、公司股东提名的情况
2026年2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10%以上股东共青城梅花腾龙起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梅花投资”)送达的《关于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函》(以下简称“《提名函》”)。
《提名函》表示,作为公司持股10%以上的股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吴世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从主体资格来看,梅花投资持有公司206,821,8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8%,具备向公司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候选人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情况
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股东提交的吴世春先生的履历等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吴世春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世春先生的任职资格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吴世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股东会相关具体安排详见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号)。
吴世春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世春先生简历:
吴世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4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授材料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和研发测试经理;北京商之讯软件有限公司创始人、CTO;北京酷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CTO;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高级副总裁等。现任宁波梅花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
截至目前,吴世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6-012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1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2日
至2026年3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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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2月24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2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盛雯
电话:0728-6402068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6年3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董事会办公室地址: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的所有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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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委托人应在“投票数”列填写具体票数,票数上限 = 持股数量 × 对应议案组应选人数。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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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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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6-013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管辖权异议终审裁定(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
● 公司下属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审原告
● 涉案的金额:51,317.046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为终审裁定,根据裁定结果,中珠俊天与弘洁润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仍将由北京二中院继续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暂时无法确认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下属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俊天”)于2026年2月21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6)京民辖终20号),北京高院就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弘洁润众咨询有限公司(原弘洁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洁润众”)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珠俊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做出终审裁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中珠俊天与弘洁润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中珠俊天租赁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615号房屋开设医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弘洁润众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丰台区法院”)提起上诉,丰台区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并要求中珠俊天于判决后十日内腾退房屋。
判决生效后,公司已按照判决在丰台区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完成了房屋腾退手续,相关人员、设备、固定资产均已妥善安排。但中珠俊天认为弘洁润众作为房屋合作出租方,对诉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负有完全过错,应承担合同无效而造成的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为维护自身权利,中珠俊天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提起诉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号)。
二、本次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5日,公司收到北京二中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京02民初1453号),本案由北京二中院正式立案受理。
2025年8月26日,弘洁润众就本案管辖权异议向北京二中院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请求法院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至丰台区法院审理。
2025年12月30日,北京二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5)京02民初1453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裁定驳回弘洁润众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2026年1月7日,弘洁润众不服北京二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京02民初1453号),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北京二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将本案移送至丰台区法院审理。
2026年2月12日,北京高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6)京民辖终20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为终审裁定,根据裁定结果,本案仍将由北京二中院继续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暂时无法确认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并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6-010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通知。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2月24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席位出现空缺,经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共青城梅花腾龙起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吴世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号)。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