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海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结项 221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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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6年2月25日】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175,证券简称:中科环保)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海城项目")已实施完毕,将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210.0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告显示,中科环保于2022年7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4.0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50亿元,其中超募资金1.60亿元。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原计划投入3.5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海城项目建设。

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城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31亿元,投资进度达94.53%。该项目相关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合计节余资金2210.07万元,主要由剩余募集资金及存款利息收入构成。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元) 累计投入金额(元) 投资进度
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350,000,000.00 330,870,837.62 94.53%
项目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元)
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中信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8110701012902313686 21,767,964.97
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鞍山鞍钢支行 0704024019200089913 332,760.34
合计 22,100,725.31

资金节余原因及使用计划

中科环保表示,资金节余主要原因包括: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管控成本费用,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收益;部分合同余款支付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划转完成后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对于项目结项后仍需支付的合同款项,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董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事项基于公司业务布局及募集资金使用实际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对此事项无异议。

中科环保表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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