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邦股份8736万元追偿权诉讼获一审支持 确认破产债权及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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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188,证券简称:亚邦股份)3月3日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司作为原告就8736.33万元代偿款追偿权纠纷一案收到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判决确认公司对债务人江苏仁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欣环保”)享有8783.33万元破产债权,并对特定租赁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判决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过,该判决尚未生效,各方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公告显示,亚邦股份此前作为仁欣环保融资租赁业务的担保方,已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向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本金及利息8675.76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就上述款项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追偿权诉讼,请求判令仁欣环保及蔡家胜、倪修兵、高祖安等四名被告偿还代偿款及利息,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于2025年4月25日受理该案。

根据(2025)苏0412民初8219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主要判决内容包括:

  • 确认亚邦股份对仁欣环保享有破产债权金额8783.33万元,其中本金8663.25万元,利息120.08万元;
  • 公司有权在8663.25万元限额内,对仁欣环保《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清单中的资产以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被告蔡家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告倪修兵、高祖安在8782.63万元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案件受理费48.10万元、保全费0.50万元合计48.60万元由四名被告共同负担,公告费1000元由原告承担200元,四被告共同负担800元。

亚邦股份表示,公司已在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675.76万元。本次一审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判决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仁欣环保已于2025年6月18日被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亚邦股份已向管理人申报相关债权。公司此前已对仁欣环保的投资全额确认损失并计入以前年度其他综合收益。

截至公告披露日,该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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