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就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披露整改情况 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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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京山轻机,证券代码:000821)于1月19日发布公告,就此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公告显示,公司已完成相关财务追溯调整,涉事子公司早已关停,该事项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但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公告指出,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涉事项源于公司已关停的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慧大成”)。据悉,慧大成系京山轻机2018年通过投资并购取得控股权的子公司,其原股东为完成业绩承诺,在独立运营期间实施了财务欺诈行为。公司在经营管理中主动发现财务异常,并于2021年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司法程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5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慧大成原股东犯合同诈骗罪,相关刑事责任已追究完毕。

在整改方面,京山轻机已于2022年1月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涉及慧大成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相关年度财务数据已反映真实情况,历史财务影响均已消除。目前,涉事主体慧大成早已关停,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及经营体系无任何关联。

关于对公司的影响,公告明确表示,本次处罚系对已完结历史事项的行政程序性处理,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营的光伏装备、锂电装备、包装装备业务经营状况平稳,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按计划推进,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当前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财务方面,因公司已于2022年完成财务追溯调整,本次《告知书》所涉事项可能产生的财务后果已在以往年度报表中充分体现,不会对当期及未来业绩构成新的重大不利影响。

后续措施上,公司将在全集团范围内启动内部控制全面自查与整改专项工作,重点加强对子公司的治理与监督,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并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培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

风险提示方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公司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并满足相关规定期限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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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