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不超35亿元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申万宏源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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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227日讯 光迅科技(002281.SZ)昨晚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光迅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除中国信科集团外,其他不超过34名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中国信科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中国信科集团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42,055,525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50,000万元(含3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算力中心光连接及高速光传输产品生产建设项目、高速光互联及新兴光电子技术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中国信科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的10%,且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的30%。根据相关规定,中国信科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242,055,525股,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按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实施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806,851,752股增加到1,048,907,277股。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中国信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6,960,646股股份,通过烽火科技持有公司291,478,944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38.2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的10%,且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的38%。根据拟发行股份数上限242,055,525股,并按照中国信科集团认购下限10%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信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不低于3.92%股份,通过烽火科技间接持有公司27.79%股份,即合计持有公司不低于31.71%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烽火科技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光迅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谢瑶、张兴忠。

(责任编辑:何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