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被罚90万: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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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厦门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因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准入资格审查不严格、本行信贷资金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被罚款90万元。同时,王博闻因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准入资格审查不严格、本行信贷资金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福建省万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对福建省万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罚款24万元;对责任人员王美金警告并罚款6万元。

厦门金融监管局

2

厦门百盛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业务台账不真实不完整,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对厦门百盛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18.5万元;对责任人员祁利警告并罚款6.5万元。

厦门金融监管局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准入资格审查不严格,本行信贷资金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罚款90万元;对责任人员王博闻警告。

厦门金融监管局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