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对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山冷热”)及相关责任人纪志坚、宋文宝、丁杰下发监管函,指出公司存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不到位、公司治理缺乏独立性、收入确认不规范及未严格履行诚信档案查询义务等多项违规行为。
根据监管函,冰山冷热的违规行为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方面,公司存在未关注时任总经理兼副董事长丁杰2019年1月至11月兼职公司及相关关联交易情况;2019年至2021年未准确识别关联方大连神通电气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关联交易合计数中遗漏一笔向联营企业小额设备采购;以及2024年8月参与项目竞标时,未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相关交易识别为关联交易等问题。
公司治理缺乏独立性是另一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公司员工同时保管和加盖公司及大股东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山集团”)公章、法人章;公司党群工作部、法务部等5个部门与冰山集团重叠,涉及多名员工为冰山集团提供对应部门职能协助;此外,公司董秘宋文宝自2018年1月起在冰山集团行使法务部部长职权,但未在各年度年报“在控股股东任职情况”中披露。
在财务信息方面,冰山冷热部分成套设备工程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公司时点法成套工程业务应在取得客户最终验收单时确认收入,但2022年至2024年,均存在下半年取得客户验收单却在年中不定期部分确认收入的情形,影响了公司半年报数据的准确性。
此外,公司在2024年12月启动第十届董事会换届过程中,未按要求查询候选人诚信档案,违反了相关规定。
深交所指出,冰山冷热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多项条款。公司董事长纪志坚、董事会秘书宋文宝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治理缺乏独立性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时任总经理兼副董事长丁杰则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深交所表示,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所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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