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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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由于有意出席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持有人所持有的附投票权 H股数目未能达到本公司章程所规定在H股类别股东大会(续会除外)上附投票权H股总数的三分之一或以上,公司拟定在2025年11月19日下午举行的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推迟至2025年12月3日上午举行。涉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此议案需经过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述3个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分别投票,针对此议案需经每个股东大会出席该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因此,在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审议完成后,才可确认此议案是否通过,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关公告信息。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1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说明:由于有意出席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持有人所持有的附投票权 H股数目未能达到本公司章程所规定在H股类别股东大会(续会除外)上附投票权H股总数的三分之一或以上,公司拟定在2025年11月19日下午举行的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推迟至2025年12月3日上午举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H股市场公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延期公告》。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史文玲女士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

3、董事会秘书解凤宝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说明:由于有意出席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持有人所持有的附投票权H股数目未能达到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在H股类别股东大会(续会除外)上附投票权H股总数的三分之一或以上,公司拟定在2025年11月19日下午举行的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推迟至2025年12月3日上午举行。此议案需经过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述3个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分别投票,每个股东大会针对此议案需经出席该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该议案须等到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举办后才能确认是否通过,届时公司会披露相关决议公告,请投资者关注相关信息。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说明:由于有意出席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持有人所持有的附投票权 H股数目未能达到本公司章程所规定在H股类别股东大会(续会除外)上附投票权H股总数的三分之一或以上,公司拟定在2025年11月19日下午举行的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推迟至2025年12月3日上午举行。此议案需经过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述3 个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分别投票,每个股东大会针对此议案需经出席该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该议案须等到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举办后才能确认是否通过,届时公司会披露相关决议公告,请投资者关注相关信息。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3、4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4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上述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4、特别决议议案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尚需经过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审议通过后才能生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有明、李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除涉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均获得通过;就涉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待公司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