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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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5-078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确认公司2025年1-10月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252,358.00万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委员顾鑫系关联董事,其在审计委员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国富、顾鑫、刘观桥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适时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开立账户、确定并签署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协议及文件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则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8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5-079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确认公司2025年1-10月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252,358.00万元。关联董事张国富、顾鑫、刘观桥已回避表决。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中关于关联方的定义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要求,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的交易预计金额及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

1、对于上述预计交易,允许公司在与同一交易对象的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与关联单位开展业务;

2、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允许在由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9月20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99号院1幢五层101内A5-061

法定代表人:王昊

注册资本:801,533.818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配件(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主要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集团股份公司

关联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2.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月8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10号楼18层

法定代表人:朱励光

注册资本:209,793.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汽车零配件、金属材料、润滑油、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不含电动自行车)、皮革制品(不含野生动物皮张)、工艺品、针纺织品、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租赁;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公共关系服务。

主要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楚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3.华夏出行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2月7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1号院1号楼3层301室

法定代表人:刘洋

注册资本:323,827.36339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旅游业务;保险代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旅客票务代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停车场服务;汽车销售;广告设计、代理。

主要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盈润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关联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4.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9月28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双河大街99号院1幢(D7-001)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资本:15,09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专业设计服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玩具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期刊出版。

主要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5.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月25日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京采育经济开发区育隆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金钢

注册资本:246,808.503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配件;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制造及装配汽车零部件(不含表面处理作业);普通货运。

主要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6.北京北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5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9号院1号楼B座26层2601室

法定代表人:岳鹏宇

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娱乐性展览;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发布;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酒店管理;旅客票务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翻译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旅游业务。

主要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出行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7.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9日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4号楼G座17-19层

法定代表人:郭锐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及融资租赁;(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消费信贷及融资租赁;(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主要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8.麦格纳卫蓝新能源汽车技术(镇江)有限公司(简称“麦格纳卫蓝”)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4日

住所: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北汽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KURT BACHMAIER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

主要股东:Magna lnternational Autolaunch lreland Ltd.、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麦格纳卫蓝董事

9.时代北汽(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时代北汽”)

成立时间:2024年5月17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北路9号1幢4层429-33号(集群注册)

法定代表人:孟祥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汽海蓝芯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京能科技有限公司、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时代北汽董事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并能按约定执行相关协议,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发生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类别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52,358.00万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按照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并结合2026年度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有利于发挥相关方拥有的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5-081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公司一层蓝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登记:需持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

(二)法人股东登记: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全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三)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联系方式见本通知“六、其他事项”)。

(四)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9:30-11:30,13:30-17:00。

(五)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公司访客接待室。

六、 其他事项

通讯方式:

电话:010-53970788

邮箱:600733@bjev.com.cn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 5 号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女士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5-080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汽新能源。为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拟与北汽新能源签订借款协议,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不超过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0万元的借款。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借款利息根据借款资金实际借用天数按年结算,各年借款利率按照北汽新能源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北汽新能源提供借款,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借款可自动续期。同时,公司前期提供给北汽新能源用于实施2023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借款保持不变。

公司提供的借款将存放于北汽新能源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三、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6364303P

成立时间:2009-10-23

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1层

注册资本:1,506,029.57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电动乘用车、混合动力汽车、新能源汽车;装配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具体包括动力模块电机系统装配、动力模块电池系统装配以及动力模块电控系统装配);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汽车、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设备、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系统零部件;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汽车装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股71.69%、通过子公司北京蓝谷极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持股0.01%。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借款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北汽新能源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财务风险可控。

五、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北汽新能源将与保荐人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六、本次借款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汽新能源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汽新能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汽新能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