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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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或“公司”)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参股公司福建福兆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兆半导体”)48.9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成交通知书(股权转让)》,福州华兆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兆光电”)成为本次交易最终受让方,受让总价为3,500万元。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福兆半导体股权,该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受让方华兆光电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被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控制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的关联方定义,华兆光电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家迟先生、陈琴琴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或将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主业、优化资源配置,华映科技拟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参股公司福兆半导体48.92%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23日披露的2026-036号公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福兆半导体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成交通知书(股权转让)》,确认福兆半导体48.92%股权转让项目已竞价成功,受让方为华兆光电,成交价格为3,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与华兆光电就出售福兆半导体48.92%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

受让方华兆光电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被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控制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的关联方定义,华兆光电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州华兆光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修艺

注册资本: 141823.44428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区(现住所:闽侯县南屿镇新联村6号)

成立日期:2011年03月0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565398642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股52.36%为华兆光电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与公司关系:华兆光电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被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控制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的关联方定义,华兆光电为公司关联方。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四、股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州华兆光电有限公司

第一条 转让的标的

甲方将所拥有的福建福兆半导体有限公司48.92%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35,000,000元,即人民币(大写)叁仟伍佰万元整。

该总转让价款不包含转让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第三条 股权转让的方式

上述转让标的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实施股权交易。

第四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1.为维护转、受让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一致同意,一切转让价款须经由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收付。乙方前期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时,在其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抵作等额合同价款。

2.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价款:除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本次股权转让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小写)3,352.5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叁仟叁佰伍拾贰万伍仟元整】一次性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在乙方按照前述约定支付完毕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时,视为全部股权转让款已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乙方已履行完毕总转让价款的支付义务。

3.乙方应在标的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将签署的《交割完毕反馈函》提交给甲方,甲方持甲乙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和《交割完毕反馈函》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请求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收到甲乙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和《交割完毕反馈函》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若乙方未能依约向甲方提供《交割完毕反馈函》,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已办妥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毕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公司的职工安置。

2.乙方承诺受让转让标的后,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但甲乙双方同意标的公司仍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职工实施劳动合同调整或终止。

第六条 股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乙方受让转让标的后,标的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交易基准日及过渡期安排

1.经甲、乙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标的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章程变更以及董事、副总经理变更相关股东会决议出具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标的公司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交割后标的公司股东按照交割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过渡期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仍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第八条 权证的变更

1.双方应配合标的公司在国资产权注销登记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办理转让标的股权变更登记时,会同时办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副总经理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标的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标的公司新的营业执照。

3.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前述变更事项,并在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全部资料提交给标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在董事会及股东会上同意变更章程并且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董事由控股股东提名的相关决议、本合同第九条所述的董事和副总经理主动辞任文件等,但不包括国资产权注销登记)。甲方应于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交办理国资产权注销登记的全部资料并于4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国资产权注销登记。双方确认,办理国资产权注销登记过程中,如甲方已按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完整且必须的全部办理材料、积极跟进办理进度并与乙方同步,但单纯因监管部门的办理时限超出前述期限而未能按期办理完毕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第九条 股权交割事项

1.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付清股权转让价款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向甲乙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2.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收到本合同、《交割完毕反馈函》或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完毕转让标的过户变更登记文件后3个工作日将股权转让款划转至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3.董事和副总经理的辞任: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标的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的提名权,其所提名的标的公司之2名董事和1名副总经理应在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辞任。就甲方提名董事、副总经理的辞任,甲方同意在相关股东会、董事会投赞成票、签署相关决议并采取其他必要行动。

第十条 股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

除交易服务费外,股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中介费用、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由乙方承担。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同意交易服务费按照本项目公告的有关规定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福兆半导体近年来受行业环境及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经营表现未达预期。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考虑,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主业、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出售所持福兆半导体48.92%股权有助于公司及时调整资产结构,盘活低效资产,减少非核心业务拖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福兆半导体股权,该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以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六、 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2026年度累计已发生的各

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类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039.59万元;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支付的担保费用共计人民币1,851.54万元;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提供短期资金拆借34,410.00万元,公司支付相应利息费用334.29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成交通知书(股权转让)》;

2、《股权转让合同》;

3、交易方征信情况。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