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1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4日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补充通知已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霍新潮先生、金锦女士、陈文晓先生、姜晏先生、董舟江先生、王丽女士,共6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金雷为公司执行事务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金雷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事务董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已经公司2025年6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姜晏(主任委员)、董舟江、金锦。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逐项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3、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4、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5、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6、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7、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8、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9、关于制定《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
10、关于制定《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资源使用效能,公司同意将原投资项目“高强度弹簧钢丝及汽车悬架弹簧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弹簧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同意将原投资项目内容由“实现年产5万吨高强度弹簧钢丝和年产600万只高性能弹簧的产能建设”变更为“实现年产600万只高性能弹簧的产能建设”,其中,原投资项目中的“弹簧钢丝产线”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晟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内容变更暨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金雷先生简历
金雷先生,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9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金晟弹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华纬控股执行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鼎晟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11月至今,任珍珍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09年9月至今,任香港华纬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河南华纬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年9月至今,历任金晟零部件董事长、董事、董事兼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杭州华纬执行董事、总经理;2025年6月至今,任无锡泽根弹簧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5年7月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事务董事。
金雷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霍中菊为母子关系,与公司董事金锦为姐弟关系,与董事、副总经理霍新潮为表兄弟关系;金雷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华纬控股有限公司71.82%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持有诸暨市珍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诸暨市鼎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0%和3.3648%的份额,并担任诸暨市珍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诸暨市鼎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金雷、浙江华纬控股有限公司、诸暨市珍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诸暨市鼎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6.88%、35.42%、10.23%和3.1%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金雷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雷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
项目内容变更暨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变更概述
(一)原投资项目概述
为推进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扩大公司在弹簧行业的市场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以全资子公司河南华纬弹簧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高强度弹簧钢丝及汽车悬架弹簧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额共计7,0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2日、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取得环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投资项目变更情况概述
为了进一步提升资源使用效能,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原投资项目“高强度弹簧钢丝及汽车悬架弹簧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弹簧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同意将原投资项目内容由“实现年产5万吨高强度弹簧钢丝和年产600万只高性能弹簧的产能建设”变更为“实现年产600万只高性能弹簧的产能建设”;其中,原投资项目中的“弹簧钢丝产线”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晟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内容变更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由“高强度弹簧钢丝及汽车悬架弹簧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弹簧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华纬弹簧有限公司,未变更。
3、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城郊乡南环路,未变更。
4、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额共计7,0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未变更。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未变更。
6、项目建设内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华纬弹簧有限公司拟在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城郊乡南环路实施‘高强度弹簧钢丝及汽车悬架弹簧生产线建设项目’,实现年产5万吨高强度弹簧钢丝和年产600万只高性能弹簧的产能建设。”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华纬弹簧有限公司拟在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城郊乡南环路实施‘新能源汽车弹簧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实现年产600万只高性能弹簧的产能建设。”
原投资项目中的“弹簧钢丝产线”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晟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江苏是钢材产业集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苏的苏南特钢材料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是全国钢铁行业领域唯一的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形成了规模领先、品种高端、配套完善的特钢及高端合金产业体系。公司在此建设弹簧钢丝生产线能更有效的利用资源,缩减物流成本,提升产品性能。
(二)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实施主体:河南华纬弹簧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社旗县城郊乡南环路
4、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弹簧制造;弹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三、投资项目内容变更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项目内容变更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变更后更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缩减物流成本,减少过程损耗、更好适应多元化市场需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同时本项目将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司产业链,推动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下游行业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致使项目在资金筹集、建设投产、预期效益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可能会对公司日常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合理确定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本投资项目尚需办理相关手续,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任何预测或承诺,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跟进投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招商引资协议暨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高强度、超高强度弹簧钢丝领域的生产加工能力,充分保障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7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以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晟智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用高强度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
二、投资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签署了《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协议签署后,双方将按照约定积极推进本项目投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2、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方水路168号
3、性质:机关单位
4、负责人:陈建宁
5、关联关系: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乙方: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乙方拟购58亩土地(其中51亩地为新能源汽车用高强度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用地,剩余7亩为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购置拉丝机、抛丸机、淬火线等设备,建设新能源汽车用高强度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5万吨弹簧钢丝和1.2万吨稳定杆材料的产能。
2、投资规模:32,900万元(包括对项目的一切投资)
3、项目用地:乙方在甲方规划开发、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总面积约120亩,一期用地面积约58亩(地块编号为08-14-1、08-14-2),预留项目用地面积约62亩(地块编号为08-14-3),预留时间自一期拿地后一年,一年后,甲方优先征求乙方意见,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权。甲方确保本协议项下的宗地不存在权利上的障碍,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租赁等。
4、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工程进度、用地规模、项目总投资的资金到位情况、投资强度等实施全程监管与审查核定,督促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限进行项目开工、建设和投资。
(2)甲方依法对乙方项目建设发展提供支持,积极协助乙方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协调解决乙方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保证企业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良好的治安环境。
(3)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协调兑现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政策发生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文件为准)。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申报、选址、开工建设、项目公司注册登记,消防、环保等相关报批文件。
(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道路、供水、雨水、污水、电力、燃气、电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利用手续。
(6)在项目施工期间,甲方确保乙方项目施工用水、用电和施工通道等“三通”,施工用水、用电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主要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在江北新区投资建设项目,并承诺以下事宜:
a.自《招商引资项目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公司设立(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迟除外),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3年内全部实缴完成。
b.项目公司作为乙方在国内设立的新能源汽车用高强度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经营年限不少于20年,如确因乙方行业和业务发展需要,经甲方同意后,可在经营满5年后在异地分设生产基地,从事与江北新区基地有差异化的业务。
(2)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依法享受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扶持、有关优惠和奖励政策。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进行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并确保合同约定投资额到位;乙方因客观原因确需延期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取得甲方的认可。
(4)乙方应按照规划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建设运营,项目实际投资强度、销售规模和税收贡献应符合合同约定。
(5)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工程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成后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人防、能耗、地震、气象、交通等有关要求。
(6)乙方或乙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享拥有法律赋予的经营自主权和劳动用工自主权等权利。
(7)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甲方对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保护、生产安全等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8)乙方承诺自愿遵守和执行甲方各项管理规定,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就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履行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9)本合同项目或乙方项目公司因任何原因终止的,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妥善安置职工,并依法定程序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项目公司的清算注销登记手续。
6、违约责任
(1)乙方接收宗地且土地符合开发条件,要在6个月内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18个月内乙方对土地的利用率不到2/3时,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乙方在建设过程中未能确保项目建设单位的建安税在甲方所在地缴纳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不低于项目建设单位应缴纳建安税(由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计算)数额的违约金。
(3)若乙方未能遵守该协议中第一条一双方的承诺与保证中的约定,甲方具有调整公用工程价格的权利。
(4)若乙方在项目全部投产后五年内,未能达到条款的要求: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550万元人民币;建设项目达产后五年内实现亩均产出强度不低于年800万元人民币,甲方具有回购土地的权利。
7、生效时间: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三、风险提示
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下游行业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致使项目在建设投产、预期效益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项目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备案手续,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因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项目规划的可能性,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项目用地需要通过招拍挂公开出让方式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本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任何预测或承诺,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同时,项目的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跟进投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招商引资项目协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