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贵人寿”)近日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上线了一则增资项目。
根据项目信息,华贵人寿本次拟新增注册资本25亿元至45亿元,对应新增股份25亿股至45亿股,信息披露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3月28日。在此期间,华贵人寿将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吸引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参与增资。
增资旨在充实注册资本金
根据项目信息,华贵人寿本次拟新增注册资本25亿元至45亿元,对应新增股份25亿股至45亿股,增资后,增资方注册资本金规模达到45亿元至65亿元。华贵人寿方面表示,增资用于充实增资方注册资本,提升增资方的风险抵御和运营能力,支持增资方落实中长期战略规划。
据悉,此次华贵人寿拟引入投资方不超过20家,新增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拟占20%~40%,具体以投资方参与增资情况及保险监管机构最终审核结果为准。对于投资方的资格条件,项目信息也给出了详细的规定。例如,投资方需满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保险公司投资方资格条件,比如投资方应是境内企业法人、境内有限合伙企业、境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境外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只能成为增资方财务Ⅰ类股东,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投资方拟成为增资方财务Ⅰ类股东、增资方财务Ⅱ股东、增资方战略类股东、增资方控制类股东等,还需要分别满足不同的资质条件。例如,如投资方拟成为增资方财务Ⅱ股东(持有股权百分之五以上(含),但不足百分之十五(不含)的股东),除满足财务Ⅰ类股东的资质条件外,还应当满足信誉良好,投资行为稳健,核心主业突出;具有持续出资能力,最近二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净资产不低于二亿元人民币;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华贵人寿方面还对股东提出了限售条件。投资方自成为增资方控制类股东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自成为增资方战略类股东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自成为增资方财务Ⅱ类股东之日起二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自成为增资方财务Ⅰ类股东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经保险监管机构批准进行风险处置的,保险监管机构责令依法转让股权的,或者在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股权等特殊情形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华贵人寿本次增资方的现有股东也拟参与本次增资扩股项目,并根据其上级主管单位或内部管理要求规定方式参与。
前三季度累计亏损1.72亿元
作为带有“茅台系”标签的保险公司,华贵人寿成立于2017年2月,首期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2023年4月增资至20亿元人民币,总部注册地位于贵州省贵安新区。主要股东有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经营范围包括: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作为贵州省第一家本土保险法人机构,华贵人寿成立之初的策略是主打定期寿险,这从华贵人寿保费规模居前五的保险产品信息即可看出一二。从2018年开始,华贵人寿保费规模居前五的产品中便少不了定期寿险产品的身影,2021年原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产品中,定期寿险产品就占了三个席位。
不过,随着管理层及产品策略的调整,华贵人寿的产品逐渐多元化,定期寿险在整个保费规模中的占比也有所下降。以华贵人寿2023年原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产品为例,有四款是两全保险,一款是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已经退出了华贵人寿前五大规模保费产品名单。
进入2024年,华贵人寿虽然还未对外披露保费规模居前五的产品的信息,但是其却不能忽视当前的面临的盈利问题。2024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三季度末,华贵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4.52亿元,净亏损1.72亿元。
华贵人寿表示,公司2024年二季度(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B。2024年二季度末,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至136.08%,受相关指标影响,评级结果由BB下降为B。公司不断分析总结扣分原因,努力提升评级结果。报告期内,公司偿付能力充足,流动性较好,无重大风险事件发生。公司将继续保持稳健的经营策略,牢牢把住风险底线,不断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公司依法合规、持续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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