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300022)股东减持493.39万股 持股比例降至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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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吉峰科技,证券代码:300022)2月1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新明、王红艳及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山南神宇”)的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上述股东在减持期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3.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后合计持股比例从8.96%降至7.96%。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告显示,吉峰科技于2025年10月20日披露了上述股东的减持预披露公告,计划自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482.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00%)。

截至2026年2月10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上述股东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493.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具体减持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新明 8.48 2,000,000 0.40
王红艳 8.45 2,933,900 0.59
山南神宇 0.00 0.00 0.00
合 计 4,933,900 1.00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本次减持完成后,王新明、王红艳及山南神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4427.51万股减少至3934.12万股,持股比例从8.96%降至7.96%。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 合计持有股份 44,275,115 8.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275,115 8.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对公司影响及合规性说明

吉峰科技表示,本次减持计划为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减持后,上述股东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但持股比例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同时指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已切实履行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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