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东上海方大减持2345万股 持股比例降至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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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吉林化纤,股票代码:000420)发布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方大”)通过大宗交易完成股份减持,持股比例从5.95%降至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上海方大于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2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45.01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本次减持后,上海方大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14639.35万股减少至12294.3317万股,持股比例相应从5.95%降至4.99%。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14,639.35 12,294.33
占总股本比例(%) 5.95 4.99

减持计划履行及合规性

本次减持是上海方大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的一部分。公司曾于2025年11月14日发布《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48),预先披露了上海方大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告明确,上海方大的减持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

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特别指出,上海方大不属于吉林化纤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表示,将继续保持稳定的经营发展态势。

风险提示

吉林化纤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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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