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及全资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 涉案金额超26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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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同德化工(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60,证券简称:同德化工)3月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近日收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6)陕0102执833号】,涉及与德银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银租赁”)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目前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公告显示,该纠纷源于此前的融资租赁合同争议。2025年7月25日,公司及同德科创收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传票,案件于2025年8月25日开庭审理。同年10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同德科创向德银租赁支付未付租金及利息,同德化工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未履行生效判决,德银租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依法立案。

根据《执行通知书》,公司及同德科创需履行的义务包括支付未付租金2661.32万元、逾期付款利息8.85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自2025年6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以各期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同时支付案件受理费8.86万元及执行费9.48万元。

款项性质 金额(元)
未付租金 26,613,234.91
逾期付款利息 88,534.79
案件受理费 88,626.14
执行费 94,764.00
暂计小计 26,885,159.84

同德化工表示,本次案件处于执行阶段,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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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