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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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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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哈森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工业”)拟向农业银行申请的人民币7,000万元贷款、贸易融资等事项提供最高额人民币4,564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债权确定期间自协议签署日至2029年3月26日。公司按持有哈森工业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王朝先生承担剩余保证责任。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担保余额人民币2.5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余额1.3亿元;新增额度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98亿元。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汇票等业务)发生的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包括代开保函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和2025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为哈森工业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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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债务人):江苏哈森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保证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保证)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4,564万元;
6、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7、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主债权有两个保证人,全部被担保债权最高额为7,000万元。各保证人在约定份额内承担按份共同保证,其中:公司承担的最高额保证责任份额为4,564万元,占全部被担保债权最高额的65.2%,王朝先生承担的最高额保证责任份额为2,436万元,占全部被担保债权最高额的34.8%。
8、保证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哈森工业当前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对哈森工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能实时监控其生产经营、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等情况。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358.9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在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3.04%;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6.30%。前述担保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0万元。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