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海防务,证券代码:300008)近日公告,公司就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运”)相关采购合同退款事宜,已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对金海运原股东李露女士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立案受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此次诉讼源于2015年6月天海防务与李露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承诺补偿协议》。根据协议,天海防务以非公开发行5000万股股票及支付现金6.57亿元的方式,合计13.55亿元收购李露持有的金海运100%股权。协议约定,金海运在2015至2017年盈利承诺期内由李露及其团队经营管理,同时明确交割日之前标的资产的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导致交割日后遭受损失的,由李露承担。
2015年至2019年期间,金海运与相关单位订立了7份采购合同,涉及248套设备。2024年6月,相关单位审价机构对上述设备项目进行价格复核后,要求金海运清退款项2797.44万元。截至本次诉讼提起之日,天海防务已通过金海运实际退款1500万元。公司认为,该退款系因金海运股权交割日前李露在项目报价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所致,根据协议约定,李露应承担赔偿责任。
天海防务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李露赔偿公司损失暂计1500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分四部分计算,分别自2023年10月24日、2024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1月2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同一事项,天海防务曾于2025年7月向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于同年11月申请撤诉并获法院准许,此次系另案提起诉讼。
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天海防务表示,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 诉讼请求项目 | 金额/说明 |
|---|---|
| 赔偿损失本金 | 暂计1500万元 |
| 利息计算方式 | 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各笔款项支付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
| 利息起算日期及对应金额 | 200万元(2023年10月24日)、600万元(2024年7月31日)、200万元(2024年12月30日)、500万元(2025年11月25日) |
| 其他费用 | 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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