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4、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此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事宜,可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6-011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提取总额不超过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敞口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登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登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登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登支行、威海银行文登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登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登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文登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文登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青岛分行、青岛银行文登支行、平安银行威海分行、北京银行济南分行、浙商银行烟台分行、齐商银行文登支行、恒丰银行文登支行、星展银行青岛分行、华夏银行济南分行、广发银行烟台分行、渤海银行烟台分行、日照银行文登支行、烟台银行威海分行、齐鲁银行文登支行等其他银行。
以上综合授信期限为两年,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相关融资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长邢运波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6-009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基本持平,拟定为90万元(不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1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9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具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履职过程中严格履行执业准则,体现了良好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6-015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润路2-13号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曲国霞,现任独立董事孟红、姚春德、姜爱丽将分别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提案5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提案5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所有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电话确认)。信函、传真以2026年4月16日下午17:00以前收到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8:00-12:00;13:00-17:00。
3、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办公室(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润路2-13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立、吕旭艺
联系电话:0631-8982313
传真:0631-8982333
邮编:264400
电子邮箱:zhqb@tianrun.com
地址:公司证券办公室(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润路2-13号)
5、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3”,投票简称:“天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会议提案表决如下:
■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