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沈国英女士、郑坚江先生、程志浩先生、郭粟女士、吕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世挺先生、冯绍刚先生、周志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未低于董事候选人总数的1/3,其中陈世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中,陈世挺先生、冯绍刚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周志辉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
公司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沈国英女士:女,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宁波奥克斯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宁波海诚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现任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国英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个人持有公司股份6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郑坚江先生:男,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宁波三星仪表厂厂长、宁波三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现任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郑坚江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持有公司股份179,306,73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程志浩先生:男,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电能事业部制造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程志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个人持有公司股份258,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郭粟女士:女,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MBA。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曾任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副主任、董事长秘书、资本管理部经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经理,现任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郭粟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个人持有公司股份4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吕萌女士:女,中国国籍,1991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力总监、宁波明州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家电集团总裁、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吕萌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个人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世挺先生:男,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职于宁波米利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中国工商银行北仑支行会计科,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宁波中瑞税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兼任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世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冯绍刚先生: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4年11月至2012年9月,任浙江富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2年10月至今,历任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监事会主任、高级合伙人。2018年4月至2024年4月,任海天精工独立董事。现任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冯绍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周志辉先生: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学士学位,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曾任华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K09938)之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易生活控股有限公司(HK00223)财务总监,兼任新兴光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HK00125)及Sincere Watch (Hong Kong) Limited(HK000444)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志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6-014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中的部分制度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公司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境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法律、法规对在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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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于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事宜,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意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批准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及其他相关监管和政府部门办理变更、备案等事宜,并在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根据股本变动、股权结构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就注册资本和章程变更等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审批、登记、变更、备案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二、制定、修订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前述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及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需要,公司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同时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形成草案,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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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拟制定、修订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予以披露。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