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National Post
于 2026年02月06日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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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大略省一名女司机在等红灯拿手机拍照被警察开罚单,但最后这名女子分心驾驶的指控最后被撤销,律师称这是对警方的“警告”。
去年夏天,安省京士顿(Kingston)警方开展了一次打击分心驾驶的专项行动,期间一名女子被开具了罚单,警方指控该女子在驾驶机动车时使用手机。
新闻稿称,2025年5月7日,这名女子在等红灯时,注意到一架大型无人机盘旋在她车窗外,“她认为无人机操作员可能正在犯罪或侵犯她的隐私”,于是用手机拍下了无人机的照片。
几分钟后,警方拦下她,并根据《公路交通法》第 78.1(a) 条,以驾驶时使用手机为由,向她开出了一张 500 元的罚单。
据称,她的驾照被吊销三天,并面临近 900 元的罚款和其他费用。
据加拿大宪法基金会(CCF ,一家全国性的非党派慈善机构)上周发布的新闻稿称,检方已撤销了这项指控。
宪法基金会表示,警方使用这项技术放大并录制毫无戒心的司机,这种做法属于不合理的搜查,侵犯了《权利与自由宪章》第 8 条所保护的隐私权。
律师乔什·德哈斯(Josh Dehaas)在电话采访中表示,将这项技术用于这些特定用途是“不可接受的”。
德哈斯说:“控方撤销罚单的事实表明,他们可能认为如果真的开庭审理,他们不会胜诉。虽然这不会构成法律先例,但它警告警方,他们以后可能不能这样做了。”
他补充道:“加强对分心驾驶的执法固然重要,但这不能成为无人机监控合法化的借口。”
据德哈斯称,这起事件“史无前例”,而且并非仅限于安省京士顿。
“当我们听说京士顿发生这样的事时,我们感到很惊讶,因为我们之前从未听说过其他地方发生过类似的事情,至少在北美是这样,而且此后我们也再没听说过类似事件,”德哈斯说道。“所以,希望这意味着警方已经吸取了教训,如果他们再次使用无人机进行此类活动,将会面临诉讼。”
德哈斯接着说,随着监控技术的进步,“加拿大政府很容易利用它”,从而侵犯我们的隐私。
德哈斯补充道:“我认为,在隐私和监控方面,我们的宪法权利将面临更多考验。”
在新闻稿中,加拿大宪法基金会(CCF)诉讼主管克里斯汀·范·盖恩(Christine Van Geyn)表示,加拿大人“不应该担心坐在自己的车里会被警察秘密拍摄”。
范·盖恩在新闻稿中说:“《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正是保护我们免受这种不受约束的监视。公民必须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不受政府的监视。”
虽然使用无人机抓捕分心驾驶者对警方来说是一种新策略,但根据2025年5月9日发布的新闻稿,京士顿交通安全部门已获得加拿大导航(Nav Canada)的授权,可以使用无人机进行道路执法。
警方于2018年购买了无人机技术,并很快投入使用,用于事故重建、寻找失踪人员、追捕逃犯或藏匿嫌疑人,以及女王大学返校节等大型活动。
“在打击分心驾驶的突击行动中,无人机操作员会使用变焦摄像头在这些路口拍摄视频,同时寻找驾驶员使用手机的情况。一旦发现,操作员会通过无线电将车辆和驾驶员的详细信息及方向告知附近警车上的警员,警员会立即拦截车辆,并根据《公路交通法》开具违规通知单,指控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时使用手持通讯设备。”2025年5月9日发布的新闻稿中写道。
5月9日新闻稿发布后,德哈斯于5月14日致信给警察局长斯科特·弗雷泽(Chief Scott Fraser,现已退休),告知他这一违规行为,并称其“越界”。
“这实际上关乎一个理性的人在开车行驶时会放弃多少隐私,他们不会希望看到无人机在窗外盘旋录像。”德哈斯在信中写道。 “这比警察站在街角监视要更进一步,而站在街角监视是一种被广泛接受的、警方被允许使用的监视手段。”
针对这封信,弗雷泽局长在2025年5月21日的一篇新闻报道中表示,使用无人机“并非新鲜事”,在他看来,这与警察透过警车监视你并无二致。
“我们警方会乘坐公共汽车,乘坐卡车,驾驶警车从其他车辆上方俯视,与我们通过警车监视获得的证据完全相同。你无法看到手机里的内容,所以我不太明白这种论点站在哪里,”弗雷泽说道。他还补充说,这又不是在窥探别人的私家车;这关乎交通安全。
“我们使用直升机和飞机进行执法。无人机提供的证据与我们警员坐在卡车里,透过驾驶室车窗观察车辆时获得的证据相比,你根本看不出区别,”弗雷泽补充道。
弗雷泽在5月21日的新闻报道中还将无人机的使用与使用网络摄像头监控理查森公园或防波堤码头等公共场所进行了比较,并表示他认为使用无人机并不侵犯人权。他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我们可以利用科技为我们服务,如果法院认为这种做法违宪或不妥,那么最终我们还是会尝试其他方法;看看这是否是一种更有效的执法和道路安全保障方式。” “我们会像往常一样对此进行评估,”弗雷泽说道。
在夏季突击检查期间,警方共开出了20张分心驾驶罚单。
京士顿警察局2026年1月5日周一表示,“目前,警方对此事不予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