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宏川智慧,证券代码:002930)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以99.18%的高票获得通过,标志着公司在国际化战略布局上迈出重要一步。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海川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0,386,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3588%。其中: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224,994,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1801%;
- 网络投票参与股东83人,代表股份5,392,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787%。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提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的唯一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获得压倒性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类型 | 同意股份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份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份数(股) | 弃权比例 |
|---|---|---|---|---|---|---|
| 全体股东表决 | 228,499,740 | 99.1811% | 1,881,290 | 0.8166% | 5,300 | 0.0023% |
| 中小股东表决 | 3,505,732 | 65.0134% | 1,881,290 | 34.8883% | 5,300 | 0.0983% |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法律见证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彭瑶律师、季俊宏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将随本公告于2026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次英文名称变更及章程修订完成后,宏川智慧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为拓展国际业务、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奠定基础。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可能与公司未来在跨境物流、国际能源服务等领域的战略布局相关。
【记者 财经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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