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就引起上述一些人士猜测,即腾讯等互联网企业核心业务适用的税率是不是也上调,但根据目前披露的增值税相关规定,前述税率仍维持在6%,并没有任何变化,因此增值税“加税”是谣言。
据了解,腾讯等核心业务在增值税征收方面,主要属于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和销售无形资产,而两者适用的税率均为6%。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中,对适用6%税率的增值电信服务定义有所调整,但对上述腾讯公司等业务并没有影响。
《公告》明确,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不含手机流量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不含宽带接入服务)、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等业务活动。与此前规定相比,主要是删掉了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手机流量服务、宽带接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