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演员金晨的处罚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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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务服务网最新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金某(晨)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主要违法事实:

被处罚对象金某,驾驶证号3701************28,准驾车型:C1,于2025年03月16日15时07分驾驶沪FE**95号小型汽车在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岭下村公交车站附近实施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30日,浙江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发布了该事件的警情通报,表示在关注到网传金某在绍兴柯桥涉嫌交通肇事“顶包”信息后,立即成立专班,开展事故情况复查、调查过程复核等工作。

现基本查明,金某、徐某青、刘某祎(均为外省籍人员,均系首次来绍)结伴在绍兴柯桥古镇游玩、购物,其间未就餐。15点07分,金某(持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沪F牌照黑色越野车,途经柯桥湖塘街道一路段时,为避让路上窜行犬只发生单车事故,造成车内3人轻微受伤,及驾驶车辆、道路路牌、村居围墙受损。

事故发生后,金某因脸部受伤急于就诊,在刘某祎的陪同下打车离开,直接前往上海一医院检查住院,由徐某青留在现场报警处置。交警调查中,徐某青谎称自己系驾驶员,民警经初查判断为单车事故,未发现异常情况,遂按简易程序进行处理。

经调查,徐某青事后未向保险公司实际理赔,不存在骗保事实。涉及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其他有关问题还在进一步核查中。就当事交警执法情况,已由上级公安机关开展复核。

同一天,金晨发文道歉,表示自己在术后主动承担事故责任,于2025年4月自行赔付了全部损失。

以及她在评论区晒出当时车祸自己受伤的照片。

金晨目前手握10几个品牌代言,同时仍有多部影视作品待播。

之前有律师曾表示,

“本案属于交通事故的行政调查,金晨的驾车行为只是普通交通违法,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再加上通报明确无骗保事实,也就排除了刑事犯罪的可能”。

"目前通报中无任何金晨指使顶包的证据,所以她不构成刑事犯罪,仅存在行政违法的风险,因为即便只是单方事故,肇事后在保护现场的程序上的违规即自动导致全责”。

"保险公司也有权拒赔,这与事故本身的责任判定无关"。

近三年来全国多地类似案例显示,罚款1000至1500元是普遍尺度,包括青海一例倒车撞车后逃逸案中罚款1000元;广东开平亦有同类处罚。执法尺度趋于统一,金晨所受惩罚并未轻于常人。

但逃逸行为剥夺了事故责任的即时厘清,增加了调查成本,更撕裂了公众对规则的信任。尤其当涉事者为公众人物,其行为示范效应远超个体范畴。1500元可以结清一张罚单,却难以赎回对规则的轻慢。

而其助理徐长青曾谎报驾驶身份,这种“顶包”行为若查实,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将面临5至10天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