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9 证券简称:卓创资讯 公告编号:2025-057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北京路186号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虎林先生。
7.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27,653,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9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985,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1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12,668,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818%。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1,595,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1,595,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27%。
3.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3,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1%;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4,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98%;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关于上市地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3,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6%;反对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5,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148%;反对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3,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1%;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4,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98%;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时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3,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6%;反对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5,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148%;反对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4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方式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3,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1%;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4,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98%;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5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规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3,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1%;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4,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98%;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6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对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56%;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4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7 审议通过《关于定价原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56%;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4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8 审议通过《关于发售原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9%;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56%;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2%;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9 审议通过《关于筹资成本分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1,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3%;反对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2,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707%;反对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52%;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0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中介机构选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5%;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56%;反对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29%;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5%。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9%;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56%;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2%;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9%;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56%;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2%;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2,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2%;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9%;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4,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96%;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56%;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4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9%;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56%;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2%;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就H股发行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56%;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4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9.01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9%;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56%;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2%;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9.02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9%;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56%;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2%;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9.03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56%;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4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9.04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2,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2%;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9%;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4,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96%;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9.05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56%;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4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56%;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4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56%;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4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9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9%;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56%;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2%;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00,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5%;反对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41,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84%;反对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1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冯燕、于凌霄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301299 证券简称:卓创资讯 公告编号:2025-058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下午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在公司同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前提下,经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举手表决,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0日以口头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张宜生先生、朱清滨先生和陈跃华女士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姜虎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跃华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姜虎林(董事长)、叶秋菊、鲁华、孙立武
独立董事:张宜生、朱清滨、陈跃华
本次增补独立董事不会造成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另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陈跃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姜虎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朱清滨、张宜生、陈跃华,其中朱清滨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
陈跃华女士,中国香港,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2022年至今任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副会长,2020年6月至今任迪诺斯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号:01452)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跃华女士并未持有公司股份。陈跃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