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正式发布《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旨在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工作,保障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该标准明确了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认定程序与范围,并制定了具体的定量与定性认定标准。
根据公告,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并依据严重程度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在认定程序上,缺陷由审计部综合分析提出意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由董事会最终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制定了量化指标。其中,财务报告内控缺陷的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为基准: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2.5%的,认定为重大缺陷;介于2.5%与1.25%之间的,为重要缺陷;小于1.25%的,为一般缺陷。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的定量标准与此一致。
在定性标准方面,公司列举了各类缺陷的特征。例如,审计监督无效、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未能发现外部审计指出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等,将被认定为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而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系统性失效等,则构成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
该标准的实施范围为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此举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加强风险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