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6-033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重庆唯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唯纯”)持有公司股份29,846,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重庆唯纯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369,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00%,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123,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246,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00%。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收到重庆唯纯出具的《关于所持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3月28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重庆唯纯减持公司股份合计5,895,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88,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此外,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自主行权,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27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412,314,050股变更为413,036,911股,重庆唯纯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比例为0.0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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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以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前2025年12月4日的公司总股本412,314,050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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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的“减持比例”和“当前持股比例”均以截至2026年3月27日的公司总股本413,036,911股计算;
2.上表中的“原计划减持比例”以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前2025年12月4日的公司总股本412,314,050股计算;
3.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自主行权,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27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412,314,050股变更为413,036,911股,重庆唯纯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比例为0.01%。重庆唯纯主动减持比例和被动稀释导致的股份变动比例合计为1.44%。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