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52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9日(周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14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任啸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会议决议选举宋洋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53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钟林卡先生因在公司任期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钟林卡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钟林卡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会议决议选举宋洋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宋洋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宋洋洋先生已承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简 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洋洋,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兼任湖南大学特聘教授、全国网络文化标准化委员会委员、全国文化娱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截至目前,宋洋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职位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54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5日14: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2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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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5年12月4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 邮政编码:310008。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6、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08
联系人:石楚楚
电话:0571-8658802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12]。
2、投票简称:“思美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思美传媒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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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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