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多伦多生活
于 2026年01月17日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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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近期炸裂的“多伦多房子那点事儿”,其中一个就是本文中这对情侣的故事:
他们免费住进市政府的历史老宅,自费投入22.5万加元翻修,本以为创造了“双赢”局面,最终却被裁定为“非法占屋者(squatters)”。
整个过程既不可思议,又带着一种令人哭笑不得的、熟悉的多伦多逻辑……
这起案件的核心,是一栋名为玛丽·里德之家(Mary Reid House)的两层半红砖住宅,建于1939年,2012年被指定为历史保护财产(heritage property),反映了怡陶碧谷(Etobicoke)地区的历史风貌。
这栋历史建筑自1990年起就归多伦多市所有,风格属于复兴时期风格(Period Revival)。
“完美租客”的算盘
60岁的男子多米尼克·特德斯科(Dominic Tedesco,以下简称“老特”)和其46岁的伴侣艾斯特·比尔(Esther Bijl,以下简称“大艾”)觉得自己简直是“完美租客”。
老特经营一家历史建筑修复公司,早在十几年前离婚后就租过这房子,2010年才搬走。
2021年,老特和大艾这对情侣找房子时又想起了这地方。一看,房子因为被水淹过,内部几乎被掏空,破败不堪。
老特本人就是做历史建筑修复的嘛,所以他灵光一闪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绝妙的“双赢”方案,在2021年12月联系了多伦多市政府,提议由他们搬进去,自费替市政府把房子修好。
老特的女朋友大艾是按摩治疗师,她也是赞成老特的这个提议,她在采访中说,“说到底,我们是想帮自己,也帮市政府。”
“先斩后奏”的22.5万加元装修
2022年5月,这对情侣没等签任何书面东西,就搬进了这栋历史老建筑了。
到了8月,他们已经完成了包括电路、管道、供暖、厨房、浴室、墙面、天花板、地板和保温层在内的大规模装修。老特自己估算,这些活儿值超过22.5万加元。
但问题来了,而且很严重!多伦多市政府坚称,他们从未同意把房子租给这两人。
年租金1加元的“要约”与市府的“惊醒”
根据后来提交给房东与租客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简称LTB)的证据,老特坚持说自己通知了市政府他在装修。
但市政府官员的说法是,他们直到2022年8月,也就是这两人搬进去好几个月并且已经大动干戈的各种霍霍之后,市府收到对方律师发来的一封要求确立租赁关系(formalize tenancy)的信件时,才意识到房子里住了人。
信里附了一份拟好的租约(lease)草案,租期(term)15年,年租金(annual rent)1加元。
多伦多市政府一看,啥?一年只交一块钱,还要一住就15年?你这算盘珠子都蹦到哪去了?!我们还没告你们非法入侵和破坏历史建筑呢吧!
于是,多伦多市政府毫不犹豫地直接拒绝了老特他们的租约提议,并在2022年11月发出了非法侵入通知(notice of trespass)。
这对情侣则反手向房东与租客委员会提交申请,指控市政府不提供租约还想赶人走,构成了骚扰(harassment)。
双方各执一词
在房东与租客委员会的听证会上,多伦多市房地产总监艾莉森·福洛西(Alison Folosea)作证说,以这房子2021年的状态,市府不可能租给任何人。
福洛西还说这房子真要修缮,得走竞争性招标流程,而且因为这房子在埃格林顿西轻轨(Eglinton West LRT)的施工范围内,市府本来就没什么动力去动它。他们计划明年把这房子移交给省政府,可能整合进未来的车站开发项目中。
但是,老特一方提交给委员会的那些电子邮件,却描绘了另一番图景。2021年12月,真有市府员工带老特看了房子,还给了他钥匙锁盒的密码。
2022年1月,另一位市府官员甚至向老特要了信用评分(credit scores)、房东推荐信(landlord references)和财务信息,以证明他有能力承担装修。
邮件还显示,当老特最初提出方案时,一些市府员工得到的印象是,市房地产部门和其机构 CreateTO 似乎是支持这个想法的。
老特告诉工作人员,他已经和福洛西以及 CreateTO 的尼克·西莫斯(Nick Simos)谈过了。在一封2021年12月22日的内部邮件中,一位市府员工对同事说,他觉得老特和西莫斯是“哥们儿(buds)”。
(CreateTO后来发表声明,否认西莫斯与老特有私人关系或支持其提议,称西莫斯只是将他引荐给了合适的联系人,任何关于西莫斯以权谋私的说法都不属实。)
裁决:“不能自己搬进去就宣布是租客”
2023年10月15日,LTB的裁决(decision)出来了,支持市政府。委员会认定老特和大艾不是租客(tenants),因为他们压根没有租赁协议(rental agreement)。
裁决书里写得很直白:“一个人不能自己搬进一个出租单元(rental unit)就说自己是租客。”
委员会看了邮件,承认老特在2021到2022年间的确和好几位多伦多市政府员工讨论过租房的事,但这不等于市政府答应了。
委员会甚至觉得老特的有些证词不可靠,比如他声称因为等不及多伦多市政府回复就自己先开工了,这反而说明他知道市府并没同意。
至于老特主张把装修费抵作房租,委员会认为那份年租1加元的提议“本身就荒谬(absurd on its face)”。
裁决写道:“实在难以相信,(多伦多市政府)会同意把一栋有历史价值、当时根本没法住人的房产,在没有预先批准的计划、没有监管、也没有正式书面协议的情况下,租出去让人进行重大装修。”
本月终被驱逐
闹了两三年之后,直到今年12月初,老特和大艾这对情侣最终还是被驱逐(evicted)了。
所以,最终的结果就是,他们砸进去22.5万加元装修费,白住了3年多的房子,然后被多伦多市政府轰走了……
这两人说,多伦多市府不让他们拆走自己装的洗手台、橱柜、台面这些固定装置(fixtures),他们正在考虑走法律程序。
市政府发言人则拒绝就房东与租客委员会裁决的执行情况或“非法侵入者(illegal trespassers)”的说法置评,只表示是通过“适当的法律途径”清除了未经授权占住的人。
如今,这对情侣辗转于酒店和自家度假屋之间。而那栋玛丽·里德之家,周围架起了围栏,旁边轻轨工地的机器轰鸣依旧。
“事后想想,要是当初有一份签了字的租约就好了。”大艾说。但在经历了市政府长达数月的“含糊其辞”后,“老特当时就说,算了,咱先动手干就是!”
这个故事总之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可思议又颇具多伦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