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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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6-008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原告上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 涉案金额:本案件一审涉案金额为5,602.5万元及相关诉讼费、保全费等;本次上诉涉案金额为3,287.5万元及相应迟延履行金、相关诉讼费、保全费等;

● 本案件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开庭,本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评估,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公司将高度重视该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8月4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耀莱腾龙国际影城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耀莱腾龙”)及文投(北京)电影院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院线”)收悉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冀0203民初1724号《民事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因唐山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诚成”)与被告一唐山耀莱成龙国际影城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耀莱成龙”)、被告二北京耀莱腾龙、被告三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耀莱”)、被告四文投院线及第三人綦建虹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唐山诚成已向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根据《民事起诉状》,唐山诚成主张的诉讼请求为:判令第一、第二被告连带向原告返还人民币5,602.5万元;判令第三、第四被告在欠缴出资范围内对第一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26年3月6日,北京耀莱腾龙、文投院线收悉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冀0203民初1724号《民事判决书》,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唐山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21,925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唐山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北京耀莱腾龙和文投院线收悉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原告唐山诚成提起的《民事上诉状》,唐山诚成因不服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冀0203民初1724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一)上诉当事人

上诉人:唐山诚成(一审原告)

被上诉人:唐山耀莱成龙(一审被告)

被上诉人:北京耀莱腾龙(一审被告)

被上诉人:江苏耀莱(一审被告)

被上诉人:文投院线(一审被告)

一审第三人:綦建虹

(二)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25)冀0203民初1724号《民事判决书》;

2.依法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被上诉人唐山耀莱成龙、北京耀莱腾龙向上诉人支付人民币32,875,000元(暂计至2026年3月19日)及相应迟延履行金,并判令被上诉人文投院线、江苏耀莱对唐山耀莱成龙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上诉人及原审被告承担。

三、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近12个月内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案件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开庭,本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评估,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将高度重视该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 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