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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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6-00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

● 投资金额:人民币26,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4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流动性以及投资实际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投资金额为26,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四)投资方式

近日,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安排,购买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6年第8期6个月M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理财产品的额度为26,000万元、期限为6个月,产品本金投资于银行结构性存款。符合低风险、保本型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评估理财产品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施等。本次计划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4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061)。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选取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流动性以及投资实际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购买,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进展披露

(一)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2025年11月13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署了《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于近日赎回,收回本金28,000万元,获得收益162.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6-00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持有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2,928,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6%;一致行动人红塔创新(昆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昆明”)持有公司39,875,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3%。红塔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2,804,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秀杰女士持有公司19,517,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红塔创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红塔创新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157,86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20日-2026年6月19日)进行,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孙秀杰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孙秀杰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473,60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具体情况如下:

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20日-2026年6月19日)进行。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3,157,868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6,315,736股。

前述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红塔创新及红塔昆明(原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作出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对于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两年内如进行减持,本公司将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时,将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孙秀杰女士继承公司原股东初亚贤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作出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两年内如进行减持,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股东减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申报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