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诺威拟转让国新汇金30.07%股份 作价2.3亿元聚焦核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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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张晓玉

    2月26日晚间,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诺威”)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月25日与关联方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药控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北京国新汇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汇金”)30.07%股份以2.3亿元价格转让给石药控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新诺威将不再持有国新汇金股份,所得款项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运营资金。

    公告显示,国新汇金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28亿元,主营业务为全媒体传播业务平台运营,聚焦财经、汽车、科技领域资讯传播,不过该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承压,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52.34万元,净利润为-2693.5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1.68万元,截至2025年末净资产为3.50亿元。新诺威作为其第二大股东,持有3850.7175万股股份,占比30.0704%,此次转让的标的股份权属清晰,无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

    关于交易定价,公告显示,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国新汇金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3.86亿元,评估价值7.53亿元,评估增值3.67亿元,增值率94.85%,对应新诺威所持股份评估值为2.2643亿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2.3亿元,略高于评估值。

    新诺威表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系参考评估结果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交易价格不低于评估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转让标的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保障运营流动性,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付款方式方面,石药控股将分两期支付转让款,在本次交易获得新诺威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首期1.3亿元,在国新汇金完成股东名册变更的交割日起1个月内支付剩余1亿元。同时,双方约定2025年7月1日至交割日为过渡期,除国新汇金2025年度现金分红归新诺威所有外,过渡期内其他损益均由石药控股享有和承担。

    新诺威在公告中明确了本次交易的核心目的,基于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核心业务,同时优化财务结构、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转让标的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运营资金,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

    据了解,石药控股的控股股东为卓择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蔡东晨。石药控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石药控股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石药控股2025年度资产总额69.10亿元,负债总额64.36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6722.82万元,净利润为-1.73亿元。

    添翼数字经济智库高级研究员吴婉莹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诺威此次向关联方石药控股转让所持国新汇金30.07%股权,旨在剥离亏损资产、聚焦主业,并将所得款项补充日常运营资金,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后续需关注交易的股东会审议进展以及转让款的按时支付情况,确保上市公司及时回笼资金。

    中国企业联合会特约研究员胡麒牧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诺威此次转让参股公司股份,是上市公司典型的“瘦身健体”操作,一方面通过转让资产获得现金流,缓解运营资金压力,改善财务状况;另一方面剥离与核心业务关联度较低的资产,能够有效聚焦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从定价来看,交易价格略高于评估值,保障了上市公司股东利益,而关联方接盘也让交易的确定性更高,避免了对外转让的不确定性。

    胡麒牧同时提到,国新汇金当前处于亏损状态,且经营现金流为负,新诺威选择此时转让,能够及时止损,减少后续潜在的资金投入压力,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是较为理性的决策。而石药控股作为实际控制人旗下企业接盘,也体现了关联方对上市公司发展的支持。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