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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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5-030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70,23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70,23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29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2年4月23日,公司发布《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

(五)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六)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6月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59名激励对象授予219.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由22.18元/股调整为21.78元/股;并确定以2022年12月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5.4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27.9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57名,可归属数量69.7455万股。在本次归属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本次全部可归属的相关权益,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本次实际可归属人数合计55名,实际可归属数量为67.023万股。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在本次归属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本次全部可归属的相关权益,需作废并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15万股;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5万股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实际归属人数合计55名,实际归属数量为67.023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5月29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7.023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39,950,000股增加至140,620,230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归属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归属后,上市公司股本增加,但未导致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触及或者跨越5%及5%的整数倍,也未导致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鲁舜验字[2025]第0014号),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 年5 月13 日止,实际行权的激励对象55 名。公司采取定向增发的方式,已向55 名激励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70,23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88 元,定向增发资金总额人民币13,994,402.40 元,由55 名激励对象于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3日向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县支行开立的账号内汇入13,994,402.4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670,23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3,324,172.40元。

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344,815.29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25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40,620,230股为基数计算,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0,23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8%,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