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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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0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6年1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并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10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10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4)。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0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为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并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10 亿元)科技创新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注册发行基础产品:超短期融资券;

(二)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三)发行方式:本次债券拟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四)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 270天),具体期限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决定;

(五)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结合公司用款需求,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如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并购重组(含参股型)、偿还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拓宽并购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的用途。

二、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发行此次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是否增信及增信方式、是否进行债券评级、债券转让范围及约束条件等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三)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

(四)签署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五)办理本次债券注册、发行、备案及流通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债券注册、发行、备案及流通等事宜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

(六)如监管部门对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进行调整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在法律、法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八)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影响

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同时依托市场化定价机制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为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如: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并购重组(含参股型)、偿还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本次发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审议程序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0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2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6日

至2026年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1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告内容已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电话:0931-6239195

传真:0931-6239221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