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股票操纵索赔案再提交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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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1月9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日海智能(维权)(002313)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式立案,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

此前2024年11月2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日海智能投资者索赔案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投资者经过核算后的损失获得一定比例的胜诉,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此前2024年1月3日晚,日海智能公告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相关事项对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虚增3,343.32万元、虚增368.29万元、虚增878.12万元、虚减3,014.19万元,分别占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37.58%、5.13%、1.5%、348.41%。

相关事项导致日海智能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6月23日,日海智能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了上述相关年度报告财务数据。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2019年4月24日到2022年4月30日之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该段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

除了日海智能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法院立案,2025年1月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森源电气(维权)(002358)股票操纵索赔案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法院提交立案,许峰律师代理的森源电气操纵索赔案再多次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证监会对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森源集团利用所谓的“市值管理”操纵森源电气股票。森源集团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在2018年3月7日至2019年2月27日共238个交易日期间(以下简称交易期间),使用161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集中交易森源电气股票。交易期间,账户组通过虚假申报、拉抬、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等手段影响股价及成交量,账户组累计申买量77,168.20万股,占期间市场累计申买量比例26.96%,累计竞价买成交量52,000.29万股,占期间市场累计竞价买成交量比例25.19%;账户组累计申卖量56,855.27万股,占期间市场累计申卖量比例19%,累计竞价卖成交量51,999.47万股,占期间市场累计竞价卖成交量比例26.22%。最终通过拉抬股价,避免了森源集团股票质押爆仓的风险,并从中获利,森源集团为直接获益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部分操纵市场索赔案例,在2018年3月7日至2019年4月11日期间买入森源电气股票受损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转自:腾讯自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