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ST尔雅(600107.SH)公告,2026年1月9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湖北证监局拟决定对ST尔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0万元;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继平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50万元;对时任总经理、董事段雯彦,时任财务总监赵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50万元、70万元。
经查明,ST尔雅案涉期间间接控股股东为北京中纺丝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纺丝路”),北京中纺丝路为材谷金带(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谷金带”)的控股股东。且ST尔雅、北京中纺丝路和材谷金带均由郑继平实际控制。北京中纺丝路、材谷金带为ST尔雅的关联法人。
2022年11月—2023年3月,ST尔雅及子公司以开展能源业务、采购服装加工设备等方式,通过其他5家公司支付股权增资款、保证金、投资款等资金,在郑继平的授意下,相关资金流入其关联方北京中纺丝路、材谷金带,发生资金往来共计10372万元,用于郑继平及其关联方日常经营或归还欠款,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
ST尔雅未及时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2022年11—12月发生额为7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2%;2023年上半年发生额为32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2%。截至2023年8月15日,ST尔雅已收回上述资金及相关资金补偿款10592万元。
ST尔雅未按规定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导致其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编辑:罗辑 审核:夏欣 校对:燕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