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6-00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武汉东湖高新硅谷天堂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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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2017年3月,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武汉东湖高新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运营公司”)与天津硅谷天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武汉东湖高新硅谷天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武汉东湖高新硅谷天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湖硅谷基金”或“基金”)。
2017年5月,基金出资人对原合伙协议部分条款(出资时序、管理费、收益分配等)内容进行了完善、优化。
2017年10月,经各方出资人协商一致,基金公司合伙人新增有限合伙人湖北宏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李冀武,基金总规模由6,000万元增加至9,650万元,东湖运营公司出资额不变,出资占比由前次83.33%下降至51.81%。
2017年11月,经各方出资人协商一致,基金公司合伙人新增有限合伙人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基金总规模由9,650万元增加至12,050万元,东湖运营公司出资额不变,出资占比由前次51.81%下降至41.49%。
目前基金总规模12,050万元,其中东湖运营公司实缴出资5,000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41.49%。
以上详见2017年6月1日、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临2017-041、临2017-089、临2017-091。
二、本次调整事项
东湖硅谷基金存续期自注册登记日2017年3月3日起至2026年3月3日。鉴于东湖硅谷基金存续期即将届满,基于实际运营需要,东湖硅谷基金近期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基金申请延期的议案,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将原《合伙协议》约定的基金存续期延长2年,延长期内基金不得再进行对外投资,也不收取管理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基于外部投资环境变化及东湖硅谷基金实际运营情况需要,基金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不会额外增加公司成本,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东湖硅谷基金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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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投资金额”是指包含公司及其子公司认缴出资金额的合计数。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