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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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00万元到-3,600万元。

  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00万元到-4,3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00万元到-3,600万元。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100万元到-4,3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报告期经营情况所做的初步预测,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2,820.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22.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26.67万元。

  (二)每股收益:-0.16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子公司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产能处于爬坡期,由于目前产销规模相对较小,产品单位成本较高,导致安徽子公司经营亏损,对净利润有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影响本期净利润。

  3、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及相关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公司加工费有所下滑,影响本期净利润。

  4、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债券产生利息费用,影响本期净利润。

  四、风险提示

  本次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目前公司尚未发现对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构成重大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