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Source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13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华通街11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文东先生因公出差,经过半数董事在会前选举公司董事张文勇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长张文东先生、董事张书军先生、独立董事孔晓燕女士、独立董事毛庆传先生及独立董事韩建春先生通过腾讯会议参会;

2、董事会秘书罗效愚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议案1对5%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嘉颖 刘玉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