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8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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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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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瑞贝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贝塔”)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近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公司为瑞贝塔向债权人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瑞贝塔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审议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本次担保在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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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3、债务人:河南瑞贝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亿元整。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三年。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瑞贝塔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瑞贝塔建设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瑞贝塔“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瑞贝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瑞贝塔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在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