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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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81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对《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对应的合计53,33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1日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1日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自披露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或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

鉴于《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331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2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331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060,811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082279),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1月13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3,331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7,125,868股减少至197,072,537股。具体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最终股本变化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并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82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7日 (星期四) 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至11月2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fz1921@wufangzha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13:00-14: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厉建平先生

董事、总经理:马建忠先生

职工董事、财务总监:陈传亮先生

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

董事会秘书:于莹茜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视情况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至11月2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fz1921@wufangzha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于莹茜

电话:0573-82083117

邮箱:wfz1921@wufangzha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