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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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高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林林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高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林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高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林林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董事席位、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董事席位、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5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700,000张。债券期限6年,自2022年1月24日至2028年1月23日止。目前公司可转债尚处于转股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股本总数为14,202.3209万股。由此,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4,201.1952万元增加至14,202.3209万元,公司总股本由14,201.1952万股增加至14,202.3209万股。

二、增加董事会席位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7名增加至9名,独立董事3名保持不变,非独立董事由4名增加至6名(其中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

三、取消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免去汤新强、肖琪经监事的职务,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对各位监事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监事会成员自动解任。

四、《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增加董事席位、取消监事会的事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