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或“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寿仙谷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李振宇先生计划自2025年4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低于2,000,000股,不超过3,964,877股;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自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23日期间,李振宇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9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累计增持金额8,209.9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均价20.71元/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结论意见为:
(1)李振宇先生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李振宇先生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
李振宇先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