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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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13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5年9月13日至2026年3月13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共有5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记录,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其中4名核查对象买卖股票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前,1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经公司核实及本人确认,其在本次股权激励草案公告前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有限,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激励方案内容不知悉。经公司核实及本人确认,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公司公开信息及个人自行独立判断而做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牟利的主观故意,其在自查期间内未向任何人员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基于审慎原则,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后发生股票交易的1名激励对象主动放弃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丁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洪莎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根据投票结果,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鹏、秦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